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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统计信息网

发表于:2013-12-30 18:58 字体:

    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湖南已是拥有56个民族成份的民族大家庭。全省总人口6 327.4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641.07万人(含其他未识别的民族人口和外国人加入中国籍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0.13 %。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7.95%增加2.18个百分点,而同期汉族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由92.05%下降为89.87%,下降2.18个百分点,表明湖南少数民族的增长速度高于汉族;与全国相比(全国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重由8.04%上升为8.41%,增加0.37个百分点),不仅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比重比全国高1.72个百分点,增幅也比全国高1.81个百分点,表明湖南少数民族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

    民族成份的增加,民族人口的增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少数民族不仅享有政治上的平等,能够并且愿意充分表达自己的民族意愿,民族人口流动和融合的趋势更加明显,各民族间的团结更加紧密,而且也证明随着民族经济的不断发展,民族地区已经能够承载比过去更多的人口。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人口与经济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互相作用、互相制约。少数民族人口的过快增长,在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劳动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同时,又会从两个方面制约民族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分散有关民族政策的优惠量,影响民族政策的效益;另一方面加剧了人口、粮食、能源、资源、环境的矛盾,加剧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难度,制约着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湖南少数民族人口的基本情况

(一)少数民族人口构成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湖南各少数民族构成(见表1),从表中可以看出,在少数民族中,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畲族、满族等11个世居少数民族人口达6 39.09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9.69%,其他44个少数民族人口共1.98万人,占0.31%。人口在1 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17个,在1 000人以下100人以上的有16个,人口在100人以内的有22个民族。湖南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 6%,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居第 6 位。

(二)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状况及原因

    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湖南少数民族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见表2):

    仅从可对照的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变化来看,1953年到2000年,少数民族族别由12个增加到55个,全国56个民族在湖南都有分布;人口由68.02万人增加到641.07万人,增长8.4倍。从1990年到2000年10年间,新增加4个民族,人口增加158.71万人,增长32.9 %,比同期汉族人口增长幅度(1.84%)快 17.88倍;人口超过1000人的少数民族,由1990年的12个增加到2000年的17个。
与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情况相比,从1953年到2000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从3401万人增长到10846万人,增长1.7倍,湖南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是同期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的4倍多。
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少数民族人口的相对增加,如公民民族成份的恢复与更改,二是少数民族人口的绝对增加,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人口迁入。湖南少数民族人口增幅较大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族成份的确认。这是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主导因素;二是民族成份的个别更改;三是少数民族人口自然增长率高;四是省外少数民族人口的迁入。1953年以后增加的43个民族,基本上都是解放后从全国各地迁入湖南的。此外,部分群众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人口普查期间自行填报为少数民族成份的约有几十万人。

(三)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

    从行政区划上来看(见表3),湖南少数民族分布广泛,遍及全省14个市州及所辖各县市区。在14个市州中,少数民族人口100万以上的有自治州、怀化、张家界;100万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永州、邵阳、常德市。少数民族呈大杂居、小聚居的态势,自治州、怀化、张家界、永州、邵阳、常德等6州市集中了全省96.86%的少数民族人口,其他8市的少数民族总和只占全省的3.14%。

    从民族分布来看(见表4),湖南几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分布广泛,互相交错,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土家族主要分布在湘西州、张家界市和常德市,这3个州市有土家族244万人,占全省土家族人口的92.44%;苗族主要聚居在自治州、怀化市和邵阳市,3州市苗族人口186.75万人,占全省苗族人口的97.19%;侗族主要集中在怀化市,有80.12万人,占全省侗族人口的95.97%;瑶族以永州市为主,有51.38万人,占全省瑶族人口的72.82%;白族主要分布在张家界市,有人口10.46万人,占全省白族人口的82.93%;回族是湖南少数民族中分布最广泛的民族,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都有回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常德、邵阳两市,有6.77万人,占全省回族人口的69.62%;壮族分布较散,主要聚居地在永州市,有1.48万人,占全省壮族人口的62.64%;维吾尔族人口总量不大,主要分布在常德市,有0.57万人,占全省维吾尔族人口的72.02%。

    从地理位置来看,湖南少数民族多分布在武陵山、雪峰山、南岭山脉及罗宵山等边远山区,而且大多集中在自北由西到南、与外省接壤的边界地区。如土家族、苗族主要集中在武陵山脉和雪峰山以西的地区;雪峰山南麓则为侗族的主要分布区域;湘南五岭山区以及罗宵山为瑶族的主要分布地。

二、少数民族人口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

(一)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

    习惯上关于民族地区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民族地区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区和民族乡。据统计,广义上湖南民族地区的面积有5.5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8%;狭义的民族地区仅指民族自治地方,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8县市、7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及2个享受自治地方待遇的县区共17个县市区。据统计,狭义的民族地区面积为3.6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7.41%;人口531.4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40%,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01.12万人,占自治地方人口的75.48%,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2.5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44人,比全省人口密度少154人。

    考虑到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统计口径的原因,为便于比较研究,并保证研究结论的客观、科学性,本文主要对少数民族人口与狭义的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比较研究。文中所指少数民族人口为全省的少数民族人口,而所研究的民族地区经济则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状况。

    在湖南这个多民族的省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新中国成立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到20世纪末基本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自1994年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力度,提出把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举全省之力扶持湘西自治州;要求省直单位挂钩对口扶持自治州的8个贫困县;省辖6市对口支援自治州的6个县。同时,要求其他有少数民族县、乡的市,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制定具体规定和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2000年,省委又以正式文件颁召全省,对自治州的各项扶贫优惠政策延伸到2005年不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直各部门和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6个省辖市参与到对口扶持的行列,其他有少数民族县、乡的市也为民族地区治穷脱贫倾注了大量心血,民族地区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纵向比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进步很大,但是,与全省平均水平和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所占的经济比重与其人口和面积在全省的比重不相适应,差距仍然很大,并且有不断拉大的趋势。据统计,2000年,全省民族地区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13元和1522元,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少2427元和657元。工业总产值104.4亿元,仅占全省7%。从产业结构上来比较,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结构为34.2:36.4:29.4,全省为21.3:39.6:39.1,第一产业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7个百分点。民族地区17个县有16个是贫困县,占全省贫困县总数的55%,尚有44万人没有解决温饱。

(二)少数民族人口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

    1、少数民族人口的过快增长,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

    少数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对民族地区的影响包括两个层面。

    少数民族人口的相对增长对民族地区的影响主要是政策方面的:①对民族建政的冲击。少数民族人口达到一定比例后,要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不断出现,不利于行政区划的稳定。②对民族政策的冲击。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民族地区面积不断扩大,而民族优惠政策所包含的优惠量并没有随着人口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使原有的民族优惠政策被分散,不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③对民族关系的冲击。民族人口相对增长中出现了假民族成份,影响各民族间的关系。

    少数民族人口的绝对增长对民族地区的影响则主要是经济方面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增加,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多为偏远山区,平均海拔高度大都在500至1500米,这种自然环境,山多田少,交通闭塞,生存空间有限,人口承载量本来就远不如平湖区那么大;加之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幅度比全省大,从1949年到2000年,民族地区人口增长316.65万人,增长1.47倍,同期全省人口增长1.12倍,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幅度高于全省35个百分点;同时,民族地区人口密度增加,导致一些民族地区人口已经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加剧了人口与环境的矛盾,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

    少数民族地区资源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基础较差,且由于交通、技术、信息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发展的难度较其他地方大。人口增加过多,使本来就有限的资源被过多的人口所消耗,低速增长的经济效益,亦被新增人口所消费,势必影响资源开发和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据统计,2000年,民族地区人均农业总产值比1990年增加13.58%,同期人口增长9.05%,农业人口增长7.59%,人口发展速度接近于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增长绝大部分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真正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很少,导致经济的长期徘徊不前。近20年来人均粮食拥有量几乎没有变化,1978年为368公斤,2000年为379公斤。

    2、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不合理,加大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

    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不合理,表明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是经济发展不快的因素之一。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不合理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在业人口的产业分布不合理。2000年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如表5所示,第一产业人口比重为84.29%,比汉族高10.4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人口比重为4.48%,比汉族低5.9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人口比重为11.23%,比汉族低4.52个百分点。说明少数民族第一产业人口偏重,第二、三产业相对滞后。

    纵向比较,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向合理的方向转化。与1990年相比,第一产业人口比重下降4.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人口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人口比重上升4.09个百分点。横向比较,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调整速度明显慢于汉族。1990年,少数民族第一产业人口比汉族高9.88个百分点,2000年已增加到10.45个百分点,差距增加0.5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人口比重比汉族低6.22个百分点,差距增加0.2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人口比重比汉族低3.06个百分点,差距增加1.46个百分点。说明在过去的10年间,少数民族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小于汉族。

    民族地区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了相当多的劳动力,劳动结果却并不如人意,在业人口产业分布的畸形性比较明显。据统计,2000年民族地区人均农业总产值只有944元,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0年少数民族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比重为84.29%,所创造的按当年价计算的产值只占这些地方社会总产值的34.2%;从事第二产业人口比重为4.48%,产值占36.4%;第三产业人口比重为11.23%,产值占29.4%。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结构调整也落后于全省其他地区,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仍然过大。据统计,民族地区人均GDP增长较快,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逐步拉大。1980年,人均GDP225.74元,比全省363.04元低37.82%;2000年人均GDP2513元,比1980年增长9.8倍,但与全省平均4940元比较,低96.58%。1980年民族地区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比全省高12.5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比全省低9.9和2.6个百分点。2000年,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结构为34.2:36.4:29.4,全省为21.3:39.6:39.1,第一产业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9,第二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2,第三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7。

    二是在业人口的智、体构成不合理。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以农、林、牧、渔劳动者为主(见表6)。少数民族从事智力型劳动人口的比重只有6.31%,比汉族低1.9个百分点;相反,体力型劳动人口的比重高达93.69%,比汉族高1.9个百分点。在业人口的这种构成,使民族地区至今不能完全摆脱土地的束缚,不能完全摆脱小农经济的局限性,从而不能使劳动力资源达到有效、合理的配置。

    特别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后,导致了民族地区的人才越来越紧张,在业人口智、体结构更加不合理。市场经济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的配置要求很高,而“双向选择”、“合理流动”人才分配使用机制的出台,使得计划经济时期给予民族地区人才的一些优惠政策,与发达地区吸引人才的政策相比,已显得微不足道。发达地区每吸走一个人才,民族地区便少了一份有生力量。民族地区因工作生活条件差,经济待遇低,本地人才留不住,外地人才不愿来,形成了低水平的恶性循环。

    3、少数民族人口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

    2000年,湖南6岁及6岁以上少数民族人口文化构成及其与汉族比较(见表7)。未上过学及扫盲班人口比重为9.29%,比汉族高3.47个百分点;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口比重为78.61%,与汉族的78.84%基本接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为12.10%,比汉族低3.24个百分点。从中可以看出,少数民族的初等教育普及程度与汉族相差不大,但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口比重高于汉族,中高等教育发展程度的差距比较大。

    这种人口文化构成格局也是民族教育现状的真实体现。一方面,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民族教育政策,鼓励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民族教育。为了解决民族地区贫困学生的困难,湖南从1994年设立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由省级财政每年给每个民族县安排4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建设,使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在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时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照顾。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民族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到目前为止,全省民族地区已基本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另一方面,民族地区绝对贫困人口比重高于其他地区,教育工作上的历史欠帐较多,人们思想观念落后,读不起书和不读书的人口比重比其他地区高。此外,高等教育的并轨,大中专学校的高额收费,又给民族地区教育加了一道高高的门坎。民族地区学生家庭难以承受数千上万元的学费,不少少数民族学生只好望学兴叹。每年民族地区都有不少人因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

    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不高的突出表现是文化水平低,导致民族地区观念落后、思想保守和劳动力质量不高,影响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技术在民族地区推广应用,影响民族地区经济运行质量。

    4、少数民族民族人口城乡结构不合理,影响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见表8),全省镇的人口为690.1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91%;其中汉族619.12万人,占全省汉族总人口的10.89%;少数民族71.03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1.08%。
全省市的人口为1 049.63万人,占总人口的16.59%,其中汉族1 012.66万人,占汉族总人口的17.81%;少数民族36.97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77%。少数民族镇的人口比例高于汉族,市的人口远低于汉族。

    民族地区城市化水平低于全省。人口城市化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志,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一方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市场繁荣程度不高,城市就业机会较少,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高;另一方面,因民族地区没有大中城市和经济相当活跃的中心城市的带动,城市对农村经济的辐射能力不强,又反过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限制了农村人口城市化的速度。

    5、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问题不及汉族突出,但抚养比远大于汉族,加重了民族地区人口的社会抚养负担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湖南少数民族60岁以上老年人口共有649 676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10.14%,低于汉族1.19个百分点,但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净增295270人,增长83.31%,比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高50.41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占人口比重比1990年增加2.79个百分点。表明少数民族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

    从表9中还可以看出,湖南少数民族人口抚养比为56.20%,比汉族高6.86个百分点。而且,与1990年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抚养比与汉族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表明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抚养负担比汉族重。

    社会抚养负担对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抚养负担与抚养能力不相适应,社会抚养比越大,需要的劳动力越多,客观上刺激着人口的生育;同时,人口越多,社会抚养负担越重,社会财富被新增人口消耗越多,进而妨碍经济的发展,影响抚养能力的提高,形成“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三、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世纪之初,在我国加入WTO的大环境下,在如火如荼的西部大开发热潮中,市场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正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有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但也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更大的挑战。湖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周边地区,自然条件、基础设施、经济发展都存在着先天的不足。一是除湘西自治州以外,包括张家界市和怀化市在内的大部分民族地区没有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范围。二是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思想观念相对比较落后,小农经济思想仍然比较严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四是科技文化相对落后,人口素质有待提高。五是底子薄、基础差,贫困面大。相对于省内其他地区来说,民族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要素配置不合理,在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竞争中处于弱势;相对于相邻省份接壤地区来说,由于接壤地区大都已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的范围,政策的灵活性和优惠程度远高于民族地区,在与接壤地区的竞争中,民族地区同样处于劣势,成为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和人才流的过渡地带。

    在省内其他地区和省外接壤地区的双重压力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必需调整心态,找准自己的发展优势,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创造出比其他地区更加有吸引力的经济发展环境,构筑经济发展要素的“洼地”,吸引更多更优的经济发展要素。

    从人口学的角度来说,民族地区主要是要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实现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促进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采取切实措施,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在知识经济、信息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主流的时代,过去那种单靠劳动力的简单扩大再生产来维持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的存续与发展经济运行模式显然已行不通。事实证明,由于少数民族民族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影响到了民族地区的发展,延缓了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拉大了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差距。民族地区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控制少数民族人口的相对增长,主要是调整民族成份管理政策,严格控制民族成份的更改。在多年的实践中,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成份识别、认定和管理政策,为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民族成份管理面临一些新问题,使作为民族政策基础的民族成份产生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有效控制少数民族人口的相对过快增长,消除因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消极影响,要严格执行民族成份更改政策,明确规定民族成份识别和集团性更改民族成份已经结束,今后不再进行民族成份的识别和集团性更改;调整民族政策,使民族政策更多地反映在对于少数民族整体的关怀上,减少对少数民族个人的优惠量,而且,对个人的优惠待遇也要区别对待;广泛宣传民族知识,宣传民族成份是发展变化的,民族成份本身是一个相对的范畴,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把人们的精力引导到经济建设上来;加强公民个别更改民族成份的管理,制止不符合政策的个别更改,特别是在人口普查过程中,严格民族成份的统计,防止因公民擅自更改、登记民族成份,产生实际的少数民族人口与统计上的少数民族人口不相符的情况。

    控制少数民族人口的绝对增长,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对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有具体规定。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口计划目标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二是要发展经济。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边远山区,生产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劳动效率不高,普遍存在着依赖人口简单扩大再生产来维持生存与发展。经济越不发展,人口控制的难度就越大。要把经济扶持工作与人口控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经济的发展为人口控制创造必要的经济基础,从而促进民族地区人口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社会保障程度更低,人们普遍存在着养儿防老的现实需要和心理准备。因此,只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民族地区群众的后顾之忧,人口控制才能得到群众的真心参与。四是要加强引导。少数民族除普遍存在着与汉族相同的“多子多福”心理外,还因为历史上期受到封建王朝的打压,在潜意识中还希望本民族人口增加,取得人口数量上的优势。对此,要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宣传在我国民族不分大小,人口不分多少,各民族一律平等,消除历史上遗留的影响少数民族人口控制的因素。

(二)努力发展民族教育,提高人口素质

    面对国内外人才市场的竞争,对于已经处于弱势的民族地区来说,发展民族教育,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便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首先,要加强基础教育,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民族教育投入,逐步调整教育结构,改善办学条件,按规划实现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采取措施,控制并不断降低小学、初中学生辍学率;用好少数民族教育基金,解决好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

    其次,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科技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产业劳动者队伍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技术、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工作的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功立业。

    第三,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造就一支能带领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干部队伍。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少数民族干部要加强对新的经济制度、新的经济模式和新的经济理念的学习,带领民族地区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不断地发展壮大起来。

(三)优化人口配置,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湖南民族地区资源丰富。民族地区如何发挥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全面发展,遏制与其他地区越拉越大的差距,已是迫在眉睫的要务。

    第一,要优化少数民族人口的产业配置。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把人口的负担转变为劳动力丰富的优势,把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变为社会财富的优势,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民族地区劳动力产业结构状况是第一产业比重太大,且素质低,利用程度低;第二产业基础差,吸纳劳动力能力较差;第三产业发展落后。为此,要下大力气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实现第一产业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优势的产业,提高劳动效率,把大量劳动力从第一产业中解放出来;加快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工业发展步伐,深化企业改革,把发展重点转移到优势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上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拓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兴行业。特别是要利用民族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民族风情,大力发展旅游业,大幅度提高旅游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使之成为吸纳劳动力的强势产业。

    第二、优化少数民族人口的城乡配置。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较慢,市场发育程度低,限制了少数民族进入城镇的数量。要以发展小城镇为重点,加快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着力培育一批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采取特殊措施,鼓励少数民族进入城市兴办商贸,开展服务,建设一批经济强镇,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湖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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