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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集资34亿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家属未获通知引发争议
时间:2013-7-15 3:51:37 来源:东方今报
7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其女儿在微博中称,执行死刑当天没有接到通知,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对此,长沙中院先后发3条微博回应,称罪犯曾成杰在死前并未提出会见亲属的要求。最后,法院与曾成杰女儿在微博上互相道歉。
曾成杰女儿微博引关注:执行死刑不通知家属是否不人道?
据了解,12日上午,长沙市中院依据最高法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曾成杰执行了死刑。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2011年5月20日被长沙市中院依法判处死刑;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作出裁定,维持长沙市中院一审判决。
12日,曾成杰之女发布微博称,“父亲12日上午已被执行死刑,注射死亡。家属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甚至连正式通知也没有!希望官方发布正式消息,尽人道主义给家属一个交代。”该微博引起网友关注。
官方微博回应招质疑:
司法机关竟然不懂法?
13日上午,长沙市中院的新浪官方微博“@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但该微博此后被删除。
尽管微博被删除,但该微博内容迅速引起网友质疑。有网友引述相关法律条文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网友质疑,作为司法机关,竟然连相关法律都不懂。
官方微博道歉谈原因:微博管理员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
13日下午6时许,“@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发布微博称:“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并在微博附图中引用了网友此前列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内容。
由于此前被删除的微博引起网友极大关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又发布了一条道歉微博:“今天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我们对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要求编发信息的人员加强学习,不再犯类似错误。欢迎继续监督。”
曾成杰女儿道歉费猜疑:
只想拿到骨灰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
13日晚9时26分,曾成杰的女儿又发布微博,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道歉:“为我这两天的不理智,误解中级法院,特在此致歉!然后,感谢在一审时候,你们给了我父亲说话的机会!”曾成杰的女儿最后表示:“只想拿到骨灰,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
■ 各方说法
曾成杰律师:曾生前非常惦记孩子
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终审判处死刑,因案情类似吴英案引争议。吴英案经最高法院复核后,重审改判死缓,曾成杰及其家属也曾对命运转机抱有期待。
此后案件被报送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曾成杰的辩护人,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称,他曾20多次向最高法报送材料,指出本案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之处。
在此期间,王少光以辩护人的身份多次在看守所会见曾成杰,几乎每次曾都提及让孩子们注意身体、好好保重,还惦记着孩子们交朋友、找对象的事。
法学教授:不推动修改见家属条款
研究诉讼法学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认为,此前的《刑诉法》没有刑前会见的条款,1996年《刑诉法》首次大修的时候,因应当时的法治文明发展程度等,在条款中加入了执行死刑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的条款。
然而在这之后,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好坏两种结果。
一方面,有的罪犯在被行刑前幡然悔悟,跟家人抱头痛哭叮嘱晚辈照顾长辈;但是另一方面,有些罪犯家属又出现了刑场捣乱、阻挠执行的过激行为。
因此,去年《刑诉法》再次调整时,学界没有再进一步推动该条款修改,而选择了维持现状。
据京华时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
■ 最新释疑
湖南高院:曾成杰死刑执行当日已公告
7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为什么对曾成杰判处死刑?
答:在集资诈骗共同犯罪中,曾成杰起组织、指挥作用,系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曾成杰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造成集资户大量财产损失,既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其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集资涉及24238人,累计57759人次,案发后仍有17.71亿余元的集资本金未归还。集资总额减去还本付息的金额后,曾成杰集资诈骗金额为8.29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元;并且引发当地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问:请你再介绍一些对曾成杰案执行死刑的情况。
答:关于死刑执行的公告问题,据我们了解,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法院的公告栏内。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并通知其于一周之内领取曾成杰的骨灰。
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前留下的遗书、给其儿子的信等遗物,将依法尽快交付家属。执行过程中,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据新华社
■ 微评论
敷衍塞责只会越描越黑
湖南一名死刑犯的临刑际遇引发关注:未见家人,没有通知,如此行刑是否有违法理人道?面对质疑,仓促应对,又如何让公众口服心服?实事求是才能维护公信,敷衍塞责只会越描越黑。司法机关,请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你们的每一次裁决,都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可能让公平正义远离!
据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网络编辑:李鹏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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